国庆、中秋节日临近,时逢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庆期间风清气正,黄村镇党委向各村、社区和机关各科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就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
全镇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提高政治站位体现在对形势任务的清醒判断上,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正风肃纪,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大力整治出入隐蔽场所的违规吃喝、相互吃请、违规消费白酒等问题。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坚持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要做到早提醒、早警示。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镇属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通知要求,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规矩、守纪律、知敬畏。要严抓严管、敢抓敢管,对本单位、本部门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镇纪委报送问题线索及相关事实材料。
二、坚持挺纪在前,严格令行禁止
全镇各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坚持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严禁借节日之机接受或指派基层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以及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安排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借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礼品卡、高档白酒、月饼节礼、电子消费券,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个人车辆;
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的财物、土特产等;
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奢靡铺张或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
镇办公室节日期间对公务用车要及时进行封存,做好应急车辆使用登记,严禁公车私用现象。镇相关科室,对巡查车辆要加强管理,确保按规使用,严禁公车私用现象。镇财政科、财政所、经管站对镇村两级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公款消费及会议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业务招待费和“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把关。镇纪委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政风行风热线、12345,公布举报电话(010-69252158)、网站,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公款吃喝、公款购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行为以及公车封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四、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发生违反纪律规定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所在单位、部门出现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将一律严肃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以优良的作风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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